來源:濟南日報
2017-07-20 18:00:07
今后,享受院護、家護待遇的參保人員,可同時享受基本醫保門診規定病種、普通門診統籌待遇。記者今天獲悉,市人社局近日下發《關于進一步完善濟南市職工長期醫療護理保險政策的意見》。意見自2017年8月11日起施行,有效期至2022年8月10日。
自2016年6月1日起,我市啟動實施職工長期醫療護理保險制度,符合條件的失能人員可選擇醫療專護(簡稱專護)、機構醫療護理(簡稱院護)、居家醫療護理(簡稱家護)三類護理服務方式,分別享受相應的醫療護理待遇。由于我市這項制度啟動較早,之后國家人社部、省政府先后于2016年6月27日及2017年4月6日下發新的指導性意見,為與上級政策保持統一,結合我市醫療護理保險實際運行情況,市人社局對相關政策進行調整完善。
根據意見,對享受院護、家護待遇的參保人員,可同時享受基本醫保門診規定病種、普通門診統籌待遇。適當提高專護待遇,按醫護機構級別分別由200元/人/天提高至220元/人/天(針對一級綜合醫療機構、護理院、專科醫院)和260元/人/天(針對二級以上綜合醫療機構)。將費用分為“基礎護理費”和“照護費用”兩部分,其中“基礎護理費”為35元/人/天,由定點醫護機構統籌使用;“照護費用”按每人每月450元劃入參保人社會保障卡“護理保險賬戶”中。
作者: 侯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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